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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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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处级),成立于1999年,前身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变更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中心化妆品/食品实验室是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是苏州海关履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的技术支撑部门。中心已按照 IS0/IEC 17025标准建立了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不断改进,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CNAS,编号CNAS L1587)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资质认定证书(CMA,编号为180000122832),且均在有效期内,2020年底本单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确认为“食品复检机构”,复检项目范围主要有: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元素、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非法添加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营养成分以及部分农副产品的检测项目。 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一直重视食品检测能力建设,经过多年的建设与提升,检测能力覆盖《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版)》的99%以上。中心曾被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为相关商品承检检测机构。本单位配备有抽样专用车辆及冷藏车辆共计13辆,其中冷藏车辆4辆;车载专用冰箱8台、保温箱22个,配置抽样过程采样影像记录设备17台套。食品检测仪器配备原值达6000万以上,其中包括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ICP-MSD、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气质-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离子色谱仪、微生物鉴定仪、生物安全柜等。 我单位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任务的具体要求执行,及时完成抽样、检测、汇总数据、总结等工作。 中心在开展抽样任务前会先对所有抽样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抽样流程等,要求抽样人员按照要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并做好数据录入及样品运输保存工作。同时会有专人通过核查抽样过程照片、视频来监督抽样过程,保证抽样工作规范完成。实验室检测人员均通过培训合格授权人员,检测过程中会对人员、设备、环境、检测方法等进行质量监督,保证数据准确、公正。中心发现不合格数据时,食品检测部门内部进行复验确认,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实验数据的审核、内部复检活动及评估工作。通过盲样考核、人员比对、加标回收、设备对比、实验室间对比等方式质控,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由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实验室将安排专人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与市场监管部门人员沟通,一是汇报前期抽检和检测工作情况;二是将前期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合理化建议,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进一步提高检测质量;三是对下一步的抽样工作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抽样计划,以便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整个流程更高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将不断努力,不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舌尖上的安全”做出新贡献。 |